党政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办公室安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制订本制度。
一、办公室内不准存放资金、存款单、有价证券及其他贵重细软物品。
二、对确需存放挡案资料、印章、各种设备或其他贵重物品的办公室,必须采取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由专人管理。
三、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时刻注意用电安全,不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要经常检查电源、线路安全,切实做好办公室消防安全工作。
四、每天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要对所在办公室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水、电、门、窗等是否关闭,及时消除发现的安全隐患,当场处理不了的要及时上报。
五、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树立强烈的保密安全意识,遵守保密规定,严格保密纪律。
六、设立办公室安全责任人,统一管理办公室的安全工作,定期向本室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督促检査本室人员做好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保卫处报告。
七、落实办公室安全责任制。室内发现失盗案件或火灾事故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理,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