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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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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办公室办公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2011-08-29 16:01 学校办公室  学校办公室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办公室办公场所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办公室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树立安全意识,把防火防盗理念细化到日常工作中。

第三条办公室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如有闲杂人员进入,要及时阻止。如发现有可疑人员在办公室附近游荡,应主动盘查,并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

第四条离开办公室前,要仔细检查电脑是否关机,饮水机等电器是否切断电源,窗户是否关好。离开办公室时,要求锁好防盗门。如有问题,应及时报修,确保安全后方能离开。

第五条贵重物品需要妥善保管,办公室不得存放现金或其它贵重物品

第六条各办公室的钥匙不得随意交给他人使用。除办公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不得使用校领导办公室备用钥匙,校领导办公室备用钥匙要存放在安全地点,专人管理。

第七条涉秘资料要严格按保密流程管理。

第八条对因失误或大意造成安全事故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九条本规定由学校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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