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机关建设,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文明办公,提高效率,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特制定武汉工程大学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来访接待
1.对来机关办事的同志,要一视同仁,热情接待,不以衣貌取人,不生熟有别。
2.来客进门后,要主动让座倒水,再询问事由。客人离去时,要出门相送。
二、文明用语
1.接待交往中讲究文明用语。如:“请”、“您”、“谢谢”、“对不起”、“很抱歉”、“请原谅”、“今后多联系”、“再见”等。
2.接待交往中提倡用普通话交流(40岁以下工作人员必须讲普通话)。
三、接打电话
1.接电话要先问“您好”,再问事由,答复问题要认真,帮助找人热情及时。
2.挂通电话后要主动说出自己的单位、姓名,再询问对方情况,询问或交待事情要简捷明了,解释问题要耐心。
3.对上级的通知和重要情况报告,要认真准确地做好电话记录,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四、举止仪表
1.衣着整洁,举止端庄,上班时间不穿奇装异服、背心、吊带衣、拖鞋等。
2.谈吐文雅,谦逊礼让,不卑不亢,落落大方。
五、办公环境
1.不在禁烟的办公场所吸烟,不乱扔烟头、纸屑和杂物。
2.保持环境卫生,办公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不乱贴乱挂。
3.不在办公室内或走道大声谈笑、喧哗。
六、工作处置
1.职责范围内能办的事立即办,不推委、不拖延。
2.职责范围内不能办或一时办不了的事,要耐心解释说明。
3.职责范围以外的事,要主动与有关同志联系,及时处理。
七、工作纪律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有事(病)请假。
2.不串岗聊天,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带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办公室。
3.依法行政,秉公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不感情用事。
4.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
5.坚持校务公开,自觉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6.尊重领导,关心同志,密切合作,共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