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工作动态>>正文
学校荣获“湖北省文明单位”称号
2015-12-08 13:26  

   根据《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确认武汉市政协办公厅等单位为2013—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的通知》(鄂文明[2015]5号),学校被授予2013—2014年度湖北省文明单位。这是学校自2004年以来连续第六次获此殊荣。

   本网讯(通讯员 王金领)近日,根据《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确认武汉市政协办公厅等单位为2013—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的通知》(鄂文明[2015]5号),学校被授予2013—2014年度湖北省文明单位。这是学校自2004年以来连续第六次获此殊荣。


   学校一直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全面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做到了目标明确、工作规范、载体多样、内容丰富,在领导班子建设、宣传思想工作、校园文化活动、教风学风建设、志愿公益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  


   今年3月,学校向省文明委递交了省级文明单位申报材料。4月,省级文明单位考核组来校考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对学校文明创建工作给予高度评价:“武汉工程大学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学校高度重视,规章制度严谨,创建氛围浓厚,创建亮点频出,荣誉成果丰硕,有很多好的做法和经验值得学习和推广”。同时,希望学校打造具有学院专业特色的文化活动,大力树典型,亮品牌,进一步加大文明创建力度,推进学校文明单位创建提档升级。  


   湖北省文明单位是湖北省先进集体、优秀单位,由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选及发布,从2015年开始,每三年评选一次,主要评选指标为领导班子整体形象好、务实高效、廉洁奉公,讲民主、树新风,规章制度健全,单位员工遵纪守法、思想道德良好,文化活动丰富多彩,环境整洁优美,单位风清气正,文明创建措施得力等。  


   学校党委希望各单位、全体师生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在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中走在前列、当好排头兵,共同推进学校文明创建工作提档升级,为加快推进学校综合改革,加快建成“四个工大”,实现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宏伟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武汉工程大学党政办公室、机关党委、网络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
地址:中国.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 邮编:430205 E-mail:witxxbgs@wit.edu.cn
制作维护:学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