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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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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防校园媒体使用互联网资源引发侵权法律风险的提示
2024-11-12 22:12   法治办公室

全校各单位:

近期,学校收到多起因校园媒体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经了解后发现,此类案件均系校内相关二级单位或者学生组织、社团在未经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况下在学校各类媒体如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场景中使用了来自互联网上的图片、文字作品等引起。未经授权使用“版权图片”“版权文章”等行为存在法律风险,构成侵权后需要承担经济赔偿、赔礼道歉等法律后果,同时也将给学校声誉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因随意使用互联网资源而引发法律纠纷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特提醒各单位提高认识,加强防范,避免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风险,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依法使用,尊重知识产权。鼓励使用学校原创资源、素材(包括但不限于文章、图片、视频、音频等)。对于通过互联网获取的资源、素材,除符合法定的合理使用范围(见附件1)外,应当依法取得权利人明确授权后方可使用、转载,并标明出处、作者名称。循正规途径获取并使用计算机软件,避免通过非正版途径升级软件或使用盗版软件。

2.加强自查,消除风险隐患。各单位应对本单位(含所辖机构、学生团体等)主办的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B站等媒体进行清查,确认网络资源(重点包括软件、图片、音乐、影像、文章、表情包等)权属明确,使用合法。要及时清理各类处于长期休眠、停止使用的网站及新媒体,及时注销、关闭并清空数据,消除法律风险隐患。

3.快速反应,及时上报纠纷。若收到校外单位、个人来函、来电主张学校或校内单位侵犯其知识产权的,建议对争议内容先行删除、断链,尽快核实争议内容来源;并及时上报学校,通知法治办公室。未查清事实、形成统一意见前,不建议向维权方做任何肯定或实质回复。

4.规范管理,健全长效机制。建议各单位建立并完善媒体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确保各类媒体合法规范有序运行。各单位网络管理负责人、网络管理员和师生应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对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法律规则及特点的认识,避免网络侵权法律风险。



      法治办公室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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