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二级保密资格标准》的要求和学校保密工作计划,为进一步贯彻学校《保密工作责任制暂行规定》和《保密工作责任制考核与奖惩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开展2015年度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保密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基本条件
1.保密领导小组机构健全,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保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积极开展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2.将保密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履行保密工作职责,狠抓保密法规制度的落实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强化对涉密人员教育管理,保密工作成绩显著;
3.认真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开展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及时传达、学习保密法规和保密工作的规章制度,有关人员掌握应有的保密知识,普遍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
4.认真执行信息公开、信息上网、论文发表审查制度;
5.本年度内单位没有发生失泄密事件,未发现违规行为。
(二)保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基本条件
1.自觉学习保密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保密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保密责任意识和保密能力;
2.非常熟悉并认真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
3.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及时完成各项保密工作任务,熟悉业务工作中涉密事项和工作重点;
4.在涉及国家秘密的科研、生产、管理、涉外等活动中,严守国家秘密,对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作出了突出贡献;
5.本年度没有因个人原因发生失泄密及保密违规事件。
二、评选名额
全校评选保密工作先进集体4个,保密先进个人15名。
三、评选程序
1.各单位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对照上述评选条件积极组织推荐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
2.校保密办根据申报材料和日常保密工作情况拟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候选名单,报校保密委员会审核批准。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照评选条件和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2.各单位于2016年3月21日下午17:00前,将申报、推荐材料报学校保密办(流芳校区钟楼208室 联系人:邓欢 87905758,内线5437)。
附件1:武汉工程大学保密工作先进集体评选申报表
附件2:武汉工程大学保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推荐表
校保密办公室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