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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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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各单位(部门)微信平台、微博管理的通知
2015-10-29 16:19 学校办公室  学校办公室

为了贯彻落实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络建设与管理的意见》中关于加强各单位(部门)微信平台、微博等公众号进行管理的要求,发挥微信平台、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正面宣传、引导功能,抓好网络舆论阵地建设,推进网络文化健康发展,学校将对以各单位(部门)名义运行的微信平台、微博进行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本通知发布前已经运行的微信平台、微博账号,需填写《武汉工程大学微信平台、微博登记表》(见附件excel表1),并于11月4日之前提交至党委宣传部。

二、各单位(部门)拟新注册微信平台、微博,均需填写《武汉工程大学微信平台、微博审核表》(见附件excel表2、3),报党委宣传部审批。

三、加强对微信平台、微博的日常管理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单位(部门)微信平台、微博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并指定专人管理。如平台管理人员变更,应重新填写《武汉工程大学微信平台、微博登记表》,报送党委宣传部。

坚持“分级负责、按快管理,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微信平台、微博管理。各单位(部门)需要对本单位其他下属组织开设的微信平台、微博加强管理。

(二)严格发布内容管理

各有关单位应建立微信平台、微博管理制度,明确发布内容的审核流程。校内各新媒体平台发布内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发布内容应以各单位通知、新闻、活动和服务类信息为主,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发布涉及学校的突发事件和涉密内容,严禁擅自转发社会敏感性话题。

校党委宣传部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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