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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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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武汉工程大学2015年摄影大赛的通知
2015-10-12 14:12 学校办公室  学校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丰富广大师生的校园生活,提高师生的人文素养和思想道德素质,展现工程大的精神风貌,校党委宣传部将举办2015年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青春映像 ·工大印象

主题说明:

1.工大一角:在你心中,工大的哪一角最美?是静思湖,那里的波光粼粼,那里的婀娜柳影……还是操场,那里有清晨的朝阳,那里有傍晚的云霞,更有朝气蓬勃的你……在工大,你走过四季,目睹了斗转星移。在哪一刻哪一处,你拍下了心仪的美景呢?秀出来吧!

2.工大一幕:总在不禁意间与别人的生活擦肩而过,总在无意中从别人的生活中看到了闪光点。无论是别人的乐于助人,还是别人的敬业,亦或是别人身上的乐观积极……总有一样能触动你的心。不知你是否随手拍下过这样的一幕。秀出来吧,让你我共同欣赏别人身上的闪光点。

记录和捕捉校园风光、师生学习、工作、生活的精彩瞬间和永恒的美丽,充分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二、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的征稿对象为武汉工程大学全体师生。

三、参赛要求

1.作品使用手机、相机拍摄不限,创作时间为近一年。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不限。作品大小不低于2M。

2.作品须为本人亲自拍摄,凡是与主题相关作品均可参加比赛。

3.投稿作品统一使用数字文件(不接受纸质及影印文件),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办单位提交。

4.参赛作品必须写有题目和新闻要素齐全的简短文字说明,写明作者及所属单位(部门、学院)。参赛作品可作适当调整,但不能改变现实原貌(照片可剪裁与调整亮度与对比度,不能进行其它数码暗房技术处理即PS处理),不收电脑创意作品。

5.对于入选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6.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7.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迟到或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8.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武汉工程大学党委宣传部。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通知之所有规定。

四、时间安排及投稿途径

1.征稿时间:2015年10月15日~11月20日

2.投稿途径:本次大赛征稿采用网络投稿。参赛者可关注“武汉工程大学”官方微信(微信号:iwiter),回复“报名”或点击下方菜单栏“2015摄影大赛”,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

五、奖励办法

党委宣传部将请专家对作品进行评比,同时展开网络投票,根据参赛人数按比例评出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

以上奖项均有物质奖励,并由校党委宣传部颁发证书。

对于在比赛中组织得力、报送作品数量多质量好的单位,将颁发优秀组织奖。

入围作品会除在武汉工程大学网及武汉工程大学官方微博、微信发布,在图书馆大厅展出,供广大师生参观,还将辑录成册。

六、其它事宜

1、本次大赛由校党委宣传部主办,武汉工程大学记者团具体承办。

2、凡投稿参赛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条款。

3、主办单位对本次比赛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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