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办公室工作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规章制度>>办公室工作制度>>正文
党政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2019-01-09 12:51  

党政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办公室安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制订本制度。

一、办公室内不准存放资金、存款单、有价证券及其他贵重细软物品。

二、对确需存放挡案资料、印章、各种设备或其他贵重物品的办公室,必须采取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由专人管理。

三、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时刻注意用电安全,不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要经常检查电源、线路安全,切实做好办公室消防安全工作。

四、每天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要对所在办公室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水、电、门、窗等是否关闭,及时消除发现的安全隐患,当场处理不了的要及时上报。

五、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树立强烈的保密安全意识遵守保密规定严格保密纪律。

六、设立办公室安全责任人,统一管理办公室的安全工作,定期向本室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督促检査本室人员做好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保卫处报告。

七、落实办公室安全责任制。室内发现失盗案件或火灾事故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理,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党政办公室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武汉工程大学党政办公室、机关党委、网络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
地址:中国.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 邮编:430205 E-mail:witxxbgs@wit.edu.cn
制作维护:学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