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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办公室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2011-08-29 16:05 学校办公室  学校办公室

第一条学校办公室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文件精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更充分地发挥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改革创新精神切实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第二条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目的是通过个别访谈,广泛听取本支部全体党员对学校办公室领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通过落实整改措施,推动学校办公室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第三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一般情况下,定于每年的12月中旬举行。组成人员为学校办公室党支部全体党员。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会议秘书由支部组织委员担任。

第四条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须书面通知机关党委、党委组织部或纪委,邀请机关党委、组织部或纪委安排工作人员与会。

第五条民主生活会前须完成以下工作环节:个别访谈―意见整理―意见反馈―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形成书面发言提纲―交心谈心―达成共识。

第六条个别访谈及意见整理工作可委托领导干部以外的两位党员同志落实,要求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记录。

第七条个别访谈的主要内容:

1.主要了解支部党员对学校办公室领导班子工作的满意程度;全面履行学校办公室工作职能情况;内部管理的科学性和工作开展的时效性;建设学习研究型办公室、团结和谐办公室的情况;学校办公室参与文明创建和展示办公室良好精神风貌的情况;学校办公室党支部的团结精神和相互补位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哪些工作是薄弱环节,哪些工作函待加强;就以上方面指出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整改建议;等等。

2.主要了解支部党员对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认可程度;了解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管理水平;以身作则情况;工作是否务实;能否独当一面;是否很好地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否能做到清正廉洁、克己奉公;有无不遵守党的纪律,利用职权为本部门、本人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有无奢靡之风;作风是否严谨、正派;能否团结同志;能否虚心接受同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无推动办公室相关工作迈上新台阶的能力和魄力;就以上方面指出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整改建议;等等。

第八条完成民主生活会前个别访谈和意见整理两个工作环节后,应将访谈结果提交学校办公室主任。由学校办公室主任对班子其他成员反馈意见。

第九条各位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虚心接受群众意见,深入分析原因,合理提出整改意见,并形成书面发言提纲。

第十条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学校办公室主任要代表领导班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学校办公室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党员领导干部要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在实际工作中进行全面整改。

第十一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后,支部要编写会议简报,并报送机关党委、组织部和纪委。

第十二条其它未明确条款和具体要求参照机关党委、组织部、纪委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党支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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