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工作办公室,挂靠在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主任兼任主任。设专职管理编制4名,其中法治工作办公室副主任1名(副处级),其他科级及以下管理干部3名,专职负责做好学校日常法治工作。法治工作办公室是学校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在学校党委和学校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依法治校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工作,在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中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定并落实学校法治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2.编制现行有效文件清单,推动形成以章程为核心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 3.定期组织开展“法治体检”,研究制定法律风险清单,完善防控处置主体、责任、措施; 4.梳理并列出学校常用法律文书清单,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前置制度,对“三重一大”决策、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合同文本等进行审查; 5.指导、协调、检查学校各部门各单位法治工作; 6.做好学校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工作,加强与法律实务部门的沟通,受理、办理学校相关法律事务,为师生员工依法维权提供咨询和服务; 7.指导各中层党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学习教育; 8.总结推广法治工作经验,及时向学校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9.完成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